释义 |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待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是一种有效的待定行为。承租人擅自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实际上是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也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是一种有效的待定行为。关于无权处分的处理,如果出租人事后追认,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不追认,转租合同应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