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交通违章被计分处罚的,在一个计分周期未记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清零。也就是说被记分不能消除,只能按时缴纳罚款,等一个计分周期结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