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市内转移:用户需要在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公积金封存,新单位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即可。 【2】市外转移:职工需要携带身份证、转出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公积金对账簿、公积金专用存折卡等)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进行申报;随后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相关手续,单位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以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公积金专用存折卡等)、委托人身份证等申报。 【3】市外转出:原缴存单位办理封存之后,职工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在新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且提供相关开户证明。随后会由新单位根据职工公积金账户的账面金额,填写一式四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资料提交到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