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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期徒刑与死刑哪个更适用于剥夺政治权利
释义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剥夺政治权利时,如何对期限进行规定的
    剥夺政治权利时,对期限进行规定的方法: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二、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都有哪些?
    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有: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述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三、假释的条件有哪些什么人不能假释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实质要件,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不适用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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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