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权消灭的时间规定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原因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一、可撤销合同之撤销权可放弃吗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可以放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民法典中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管辖机构应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二)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