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到民政局离婚应该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除此之外,还应当带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说明。依照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女方外遇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女方外遇离婚协议书: 1、写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 2、写明因女方外遇离婚以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4、写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相关问题; 5、写明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离婚协议上应当有夫妻双方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附加债务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要双方签字后,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后,才有效的。协议离婚民政局有些地方收几十快钱,有些地方不收费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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