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付商品房契税的材料有:契税纳税申报表;交易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无房证明或其他减免契税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