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
释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原则的。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网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
    (二)由于不可杭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如地簇、洪水等)。例如,购买者和售房单位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交付前,发了洪水,使所买卖的房屋被洪水冲塌。这就属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股行,因为买卖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并不能预见洪水过些日子会发生,同时他们也无法避免洪水所带来的损害。
    (三)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实际股行对非违约方来说己经不需要的情况下,若仍要求当事人各方继续履行,则对非违约方十分不利。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是指履行达不到非违约方所期望的目的,即达不到合同的目的。一切合同都是当事人为达到目的而订立的,当这种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时,它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必要,应当变更或解除。
    二、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不能变更在实践中,当事人之间还可以就以下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一)公共维修基金过户。
    (二)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
    (三)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2: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