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教师资格是什么处罚 |
释义 | 撤销教师资格证属于行政处罚。 能够撤销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情形有: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过查实确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教师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撤销教师资格证的能不能重新取得 撤销教师资格证的不能重新取得。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也不能再次考取教师资格证。 撤销教师资格一般是指,丧失教师资格的行为。而开除公职通常是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被吊销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再取得教师资格,也不能再任教。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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