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保大队的上级部门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保大队的上级是县(区)公安机关,其为县(区)公安机关下属大队,全称是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九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内卫部队按照行政区划编设,机动部队按照任务编设,海警部队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具体编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抢险救援等需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需求。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向负责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出需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