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一、结婚没有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受法律的保护。 二、未婚同居违不违法? 未婚同居不违法。如果未婚同居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未婚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若与他人未婚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应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登记的婚姻有法律保护吗 未登记的婚姻不一定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男女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因构成事实婚姻,所以其婚姻会受到法律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双方关系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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