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内货运收入票证有哪些 |
释义 | 国内货运收入票证有:运输合同、运输发票、运输单位自制相关单据等。 出口报关需要的单证: 一、什么出口报关 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海关据以审查,合格后放行,准予出口。 二、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证 基本单证:1.正本外贸合同或出口手册;2.正本发票:3.正本装箱单:4.报关单:5.报关委托书: 特殊单证:1.出口许可证;2.配额证书;3.检验检疫证及海关监管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单证; 备用单证:1.增值税发票:2.商标注册证明书;3.商标使用授权书及海关监管条件所要求的其它单证; 三、出口报关程序 申报,即通常所说的“报关”。它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监管的口岸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出境时,其发货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具体地说,一般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仓库、场地后,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运输方式、贸易方式、贸易国别以及货物的实际状况(主要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等内容)。报关人应送审的文件包括: (1)由报关员自行填写或由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录入后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数根据各部门需要而定,出口退税时加填一份黄色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2)出口许可证(ExportPermit;E/P):出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配额出口的,应提供出口许可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3)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 (4)装箱单(PackingList):货物打包装箱时,应将每件净重、毛重、数量等货物包装情形作成包装单,供海关查验核对。散货或单一包装货物可免附; (5)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货物属于国家规定应实施检验检疫的,应凭检验机构核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才能出口;在POCIB中,监管条件无B的非法检商品在出口报关时无需提交“出境货物通关单”。 (6)其他相关文件。 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1、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在运输途中或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 2、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 (1)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被打碎等。 (2)货物在法律意义上的灭失,如货物已经被盗走,在此种情况下,货物本身还存在,但承运人已经无法交付给收货人。 因此,当发生货物的损毁迷失时,托运人只需要证明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已将货物按照合同交给了承运人、货物损毁灭失的事实,就可以向承运人索取赔偿了。 至于承运人该不该赔偿,是否可以不按托运人主张的赔偿金赔偿等,是需要承运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的,否则就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按照托运人的主张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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