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人员吃空饷处理依据如下: 1、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2、有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3、有的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 4、有的不符合条件,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助; 5、有的单位对在编职工经商或亡故后,故意隐瞒不报,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及办公经费归单位所有; 6、有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后,工资待遇并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