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有: 1、对专利权的侵权行为无效:如果专利无效宣告获得确认,那么原本属于专利权范围内的行为就不再构成专利侵权,即使被告方在专利授权时并不知晓它是无效专利; 2、对专利权的使用和转让无效:如果专利无效宣告获得确认,那么除非专利权人重新获得有效授权,否则他不能以该专利为基础要求他人停止使用、销售、生产等行为,并且也无法将该专利转让给其他人; 3、对专利权的补偿请求无效:如果专利无效宣告获得确认,那么专利权人就无法通过专利权来要求他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赔偿侵权损失等。 专利无效宣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专利权不符合法定要求:如申请日不符合规定、专利权主题不明确、没有技术方案等; 2、缺乏创造性:如果专利权只是在现有技术中做出了常规的改进,缺乏创造性,那么专利权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3、公开之前就已公开:即使专利权已经受到授权,但如果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或者使用,则专利权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4、冲突的专利权:如果同一技术领域内已经存在与该专利权相冲突的先前专利权,则专利权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5、违反法律法规或伦理道德:如果专利权申请或实施违背法律法规或伦理道德,那么专利权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请求人向专利审查机关或法院申请,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权进行无效宣告的一种程序。如果专利无效宣告获得确认,那么该专利将被视为没有授权,因此不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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