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一个重大创新,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人格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消费者尊严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有巨大促进作用:1、落实宪法关于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原则; 2、互联网高科技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 3、对传统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完善; 4、为我们行政执法与公正司法提供了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中国民法典重大的创新和最大的亮点就是人格权的独立成编。在世界各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独立成编的人格权制度。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更是注重人的精神本性与精神追求的更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彰显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而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对于人格权是否应该独立成编存在较大争论。对于如何理解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立法决策,更好地领会民法典的价值取向,委员们展开了热烈讨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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