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出售土地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一)转让方提供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函原、复印件; 2.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3.上交税务局土地增值税证明复印件; 4.提供土地评估报告; 5.规划办审定的航测地形图的红线图原件。 (二)受让方提供 1.项目批复原、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交财政局契税证明复印件。 (三)转让双方提供 1.土地转让申请书原件; 2.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4份)。 (以上资料规格为B5纸,一式2份。) 一、农村土地转让的相关知识: 现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资本下乡现象也渐渐增多,农村土地转让手续应当如下办理。 1、农村土地大部分都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土地证上有户主名字,但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过户,不支持交易。当然生活实际中,也有交易的情况发生,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交易。但这种交易是不合法的,完全不能得到法律承认。将来发生土地纠纷,法院是不会支持买家的,即如果将来该地块增值了,那么卖主反悔了,他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土地的使用权,买家打官司必输(卖家最多退交易当时的地价款)。所以,这种交易是建立在卖家单方面的信用上的。 2、还有少部分农村土地因土地征用或者其他原因,属于出让土地性质。那么就完全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具体,买卖双方携交易协议及相关证件至当地国土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质看其是否能流转,如若可以流转,则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其次,要签署正式的合法的合同,以便将来产生纠纷时能够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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