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安全标准的本质是什么? |
释义 |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包括限量规定、添加剂使用范围、婴幼儿食品要求等内容。消费者因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受损,可要求赔偿,并可获得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强制执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并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分析 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具有规制性、对有限风险的容忍性、利益协调性,及强制执行性等特点,其中强制执行性是对食品安全标准整体特性的界定,包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内,都具有强制执行性。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食品安全赔偿法标准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结语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具有规制性、容忍有限风险、利益协调和强制执行等特点。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对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以及专供特定人群的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消费者若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可要求经营者或生产者赔偿损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强制执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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