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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姐妹之间过户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释义
    房地产权转让所需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国有和集体房地产需上级部门批准证明,合资企业需董事会决议,拍卖需拍卖机关确认书和法院裁定书,买卖双方需签署盖章的买卖契约,以及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
    法律分析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
    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需签名盖章)。
    拓展延伸
    姐妹之间过户手续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姐妹之间过户手续办理所需材料清单是为了确保过户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下是提交的必备材料清单:
    1.姐妹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姐妹关系证明文件,例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用以证明房屋的合法归属。
    4.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等。
    5.缴纳过户税费的相关凭证,确保交易合法并完成税费缴纳。
    6.姐妹双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办理过户手续和资金交易。
    7.姐妹双方的户籍证明,用于核实身份和住址信息。
    8.姐妹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证明、丧偶证明等。
    9.其他可能需要的附加材料,如委托书、授权书等。
    请注意,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准备齐全的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姐妹之间的过户手续。
    结语
    顺利办理房地产权转让需要提交多项资料,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批准证明、决议书、拍卖相关文件以及买卖契约等。而姐妹之间的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清单也是相当繁琐的,包括身份证明、姐妹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过户税费凭证等。为确保办理顺利,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准备齐全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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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