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