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违约责任。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有逾期交房行为,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