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下列形式: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一、夫妻一方欠债被起诉是否会牵连另一方 夫妻一方因欠债被起诉,可能会牵连另一方。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会牵连配偶。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