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州区居住去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病新农合报销比例 |
释义 |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850、500、300; 2、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200、100; 3、低保人员报销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均为100; 报销比例: 1、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5%、75%、80%; 2、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 3、低保人员报销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 4、异地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为50%;低保人员、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为70%。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年度内首次住院的,三级医院为850元(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12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含治疗型家庭病床,下同)为300元。 2、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三级医院680元(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96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400元、一级医院(含治疗型家庭病床,下同)240元。 3、70岁及以上老年人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不分次数,统一调整为三级医院425元(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50元、一级医院150元。) 报销比例: 1、在职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85%、88%、90%; 2、退休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92.50%、94%、95%; 【农民工】 起付标准: 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500、300、200; 报销比例: 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80%、85%、90%; 更多的关于查询、报销、参保、缴费等信息,请查询【】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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