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一般具体年龄以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及为成年人,成年人拥有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拥有自己的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他人进行侵犯。也需要自己承担为自己行为所作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