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如果没有户口本可由当地专区民警可为这对情侣出具一份单据,凭此单据,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一份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