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无证搜查? |
释义 | 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可以进行搜查活动。由于搜查活动是通过刑事法律的规定打破被搜查人和搜查地点的隐密性,可能涉及到民事隐私权等私权利的破环。 因此,对于搜查活动来说,严格依法在有搜查证的前提下才能搜查,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在特殊的情况时,公安机关也可以在没有搜查证的前提下进行搜查。 公安机关无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的情况属于在执行拘留或逮捕时遇到紧急情况采取的紧急措施,主要有以下5种情况: 1、 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随身携带的凶器具有极强的即时危险性。 2、 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爆炸剧毒等危险品具有巨大的即时危险。 3、 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不及时采取搜查措施无法发现和制止。 4、 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不及时搜查会影响侦查进展。 5、 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兜底的规定。 公安机关的搜查活动应该有搜查证在先是法律程序的明确规定。在非紧急情况下,没有搜查证的搜查行为属于不合法的行为。但是,公安机关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尤其是在执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即时危险性。也有可能有相关的证据或者其他嫌疑人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一起。苛求必须有搜查证才能进行搜查,就会将放任犯罪分子的逃脱,或者犯罪证据被转移和隐匿,或者即时性的危险发生,这都与刑法体系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宗旨不符。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允许公安机关在法律明确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没有搜查证进行搜查也是实事求是原则的体现。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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