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拆迁协议无效 |
释义 |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拆迁协议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 首先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达成一致,就会先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会一式四份,由拆迁人拿一份,被拆迁人拿一份,向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份,也会有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一份。 所以说个人手里面的拆迁安置协议丢失,这个并不能否定你与拆迁部门针对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达成了一致。这个你大可不必再去补办拆迁安置协议。 另外,所谓的补办一般限于比如房产证、土地证这一类证书,而拆迁安置协议属于一个行政合同,不存在补办的问题,会涉及到补签协议的问题。 如果确实不放心,想要手里拿到一份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可以向拆迁部门说明情况,并且登报挂失后,与拆迁部门重新补签一份安置协议即可。 拆迁协议怎么改名字 拆迁房产协议更名,等于重新签订协议,应当找对方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拆迁房产协议,按照新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履行。协议更名后应当与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是一致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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