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VOCs废气处理工程实施已久,国家对于VOCs达标排放限值如下:1997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浓度是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是18kg/h,废气排放重点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为120,有机废气排放口,去除效率不小于95%,其它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不小于95%,此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