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划分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工程质量划分标准一般遵循国际标准、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级。 一、国家房屋质量标准都有哪些 有下列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开发商不交房违法吗? 违法。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维权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维权。如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确实不合格,可以退房。具体的维权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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