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了手机可以让家属取走吗 |
释义 |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拘留所收拘的被拘留人,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所以被拘留后,手机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不会归还家属。所有物品都应当交l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保管,释放后再取回来。 一、行政拘留的场所 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将被处罚人送至拘留所执行处罚。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这里包括了执行主体和执行场所两个方面的内容。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主体是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有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无权自己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只能决定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拘留所,是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专门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二、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应当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拘留所民警在被拘留人登记表上登记被 三、刑事拘留手机什么时候拿回 拘留人被刑事拘留后,其手机会交由拘留所统一保管,直到解除拘留后,拘留所会及时将手机返还给被拘留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非生活必须品必须交由拘留机关统一保管,并在解除拘留后返还给当事人。如果被拘留人有联系的需要,需经过拘留所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的专用电话进行联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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