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转让过户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书面形式申请书;
 3、提交转让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4、完成变更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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