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四金有订金、定金、认筹金、诚意金。 1、“定金”不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一般不高于全价的20%。 2、订金能返还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而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订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都要原数返还。 3、认筹金可退回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4、诚意金也能退 诚意金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一、签订购房合同时的四种特殊注意事项 详解签订购房合同时大家需注意的四种金即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 1、定金属于保证金; 2、订金属于临时认购协议; 3、认筹金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 4、诚意金即意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