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要不回来的,可以要回男方的购房出资款。 在女方起诉男方和第三者的诉讼中,当初男方赠与的是什么,就可以要求返还什么。 比如,男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无偿赠与给第三者,女方可以要回的就是房子。 如果男方出钱给第三者买房子,能要回的就是购房出资款。如果登记在第三者名下的房屋涨价了,也只能要回出资款。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