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卖方可以和买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的,就不再需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2)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卖房的流程是什么
 卖房的流程如下:
 1、房源选好之后,就价格方面进行协商;
 2、沟通好后,卖方收取买方的定金,给予收取凭证;
 3、签买房的合同,注意合同内容;
 4、买方支付购房款,由银行暂时冻结;
 5、双方缴税,办理过户手续;
 6、银行将房款打到卖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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