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走了养老保险在哪交 |
释义 | 户口迁移后,社保也要跟着迁移。社保将会在你户口所在当地缴纳即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后,社保也是需要办理迁移的,由个人负责办理手续。 在缴费期间,保险对象因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移保险关系的,经农保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关系是可以随人转移的,保险关系不会因户口的迁移而中断。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区县内转移。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区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保所办理迁出手续。待迁入区县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区县级农保管理机构。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除了缴费单位变更以外,其他保险关系不做变更。 社保迁移手续如下: 1、当事人户口迁入后,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 2、在当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当事人的社保关系的前提下,才可以转接该关系后,在当地继续缴纳。 需要注意在当地社保部门同意接受社保关系后,参保人员还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会审核转移接续申请。若是符合规定条件,则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发出同意接收函,同时也会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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