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我占70责任对方30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情况的说明,双方均应该先在交强险额度内(财物损失2000元)全额赔偿对方,剩余不足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本事故认定己方主要责任70%,因此对方车损12000元若全部有单据材料的话,首先由你方交强险赔偿2000元,剩余1万元部分,你方承担7000元,对方承担3000元,由于你方有三者险,这7000元部分可由三者险承担,而对方由于没有车损险,因此3000元部分只能自己承担。同样道理,你方车损对方先赔偿2000元,剩余的1330元,对方承担30%,即399元。剩余的931元只能你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话,最好是双方修车完毕后凭发票单据和交警的认定书,对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等进行理赔申请。如果修车费用大于定损金额的话,保险公司会提出质疑,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考虑走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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