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没收财产以前的债务如何清偿呢? |
释义 | 没收财产以前的债务可以由没收的财产清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是犯罪分子在没收财产之前所欠的债务,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请求。 一、没收财产的行为都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同时,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二、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应当符合什么主要条件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 1.执行债务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 2.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数个债权人均已取得执行根据或已经起诉; 4.债权人的债权须均为金钱债权或者已经转换为金钱请求的债权; 5.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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