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时效性有多长? |
释义 | 遗嘱有效期无法法律规定,只要被继承人死前未立新遗嘱,原遗嘱即自被继承人死后生效。继承人可在遗产处理前书面放弃继承,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到期未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分析 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拓展延伸 口头遗嘱的效力受到什么限制? 口头遗嘱的效力受到一些限制。首先,口头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如完全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证人在场等。其次,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对口头遗嘱的效力有特定的规定,如要求遗嘱人在临终前确认口头遗嘱的有效性。此外,口头遗嘱容易受到争议和质疑,因为没有书面证据来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因此,建议遗嘱人尽量采用书面遗嘱,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对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来说至关重要。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在被继承人死后生效,除非有新的遗嘱出现,否则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时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效力受到限制,建议遗嘱人尽量采用书面遗嘱,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及时作出接受或放弃遗产的表示,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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