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仲裁员,你是否有权决定采用什么方式来解决劳动纠纷,例如和解或仲裁裁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员在法定程序下有权决定采用什么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包括和解或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庭主持人在主持仲裁庭审前,应当将本案基本情况和当事人的意见汇报和审批机构。仲裁庭主持人或者全体仲裁员可以就调解、和解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解决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依照下列方式选择:(一)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二)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被调解、被仲裁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愿意履行和解、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亦可自行提起诉讼。” 因此,仲裁员在法定程序下有权决定采用何种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包括和解或仲裁裁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