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重疾险公司以“不理赔”为由拒赔结肠癌治疗费用,您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拒赔的合法依据。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合法依据,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保险机构提供有关报告、资料和合同样本等,以及对其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三十六条:“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如果重疾险公司以“不理赔”为由拒赔结肠癌治疗费用,您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并要求其提供合法依据。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未能履行,被保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