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胁与恐吓的区别在于是否带有暴力或非法成分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更适用于恐吓威胁罪,行为包括殴打、辱骂、恐吓、损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根据刑法第293条,犯罪行为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他人严重破坏秩序可处以5-10年有期徒刑并罚金。 法律分析 恐吓威胁罪的说法不准确,比较接近的罪名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威胁与恐吓:了解两者之间的法律界限 威胁与恐吓是两个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界限的概念。威胁通常指的是以言辞或行为表达出对他人造成伤害、损失或不利后果的意愿,而恐吓则更进一步,涉及到实际的暴力或非法行为。在法律上,威胁通常被视为一种言论自由的表达方式,但当威胁涉及到实际的暴力或非法行为时,就会被视为恐吓。因此,判断威胁与恐吓之间的界限在于是否存在实质性的暴力或非法成分。了解这一界限对于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权益以及确保法律公正至关重要。 结语 威胁与恐吓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界限。威胁是指通过言辞或行为表达对他人造成不利后果的意愿,而恐吓则涉及实际的暴力或非法行为。在法律中,威胁通常被视为言论自由,但涉及实质性暴力或非法成分时则被视为恐吓。了解这一界限对于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权益和确保法律公正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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