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异性子女的条件是: (1)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收养子女,需要你到本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和资料证件,取得合法收养证,私自收养子女,是违法的行为。 收养人需要什么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要想收养异性子女,那么收养人应该是一个年满4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一旦在法律上形成收养关系,双方之间成立拟制血亲,也就是在法律关系上等同于有血缘关系的血亲,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起父母子女关系。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即便被收养人日后成年,异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亦受此条禁止血亲结婚的限制,双方不得缔结婚姻,进而遏制了“养女变养媳”这种以结婚为目的收养儿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