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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求助无门,如何维权?
释义
    法院内部投诉可向庭长、局长、院长、主审法官投诉;也可向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监督责任。对抗诉的案件,检察院可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应在五日内决定并答复。
    法律分析
    一是法院内部投诉,向执行庭的庭长、局长、法院的院长,原案件主审法官进行投诉,二是向检察院进行投诉,检察院对法院有监督责任。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拓展延伸
    维权困境:如何有效应对?
    在面临维权困境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应对策略。首先,我们应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其次,与专业律师咨询,寻求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通信记录、照片或视频等,以支持我们的维权诉求。此外,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长期诉讼。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冷静,坚守原则,不轻易妥协。维权困境可能是一场艰难的战斗,但只要我们采取正确的策略和坚定的信念,我们有望取得成功。
    结语
    在面临维权困境时,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应对策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专业律师意见,是必要的第一步。同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是有效的维权途径。保持耐心和冷静,坚守原则,不轻易妥协,是取得成功的关键。维权困境是一场艰难的战斗,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念,采取正确策略,成功将属于我们。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九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由派员出席法庭的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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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