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回原籍 |
释义 | 答: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一般程序:第一,你父母要到他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第二,要携带你和父母两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你的离婚证。第三,等待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给再给一个迁出证明,然后就可以回到上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