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线路北起黑龙江省大庆市,经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南至广东省广州市,线路总长3550公里,为双向四至六车道加救援车道,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第五条纵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