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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终止和中止有何区别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的终止与中止的区别是,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而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暂时停止,恢复后当事人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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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