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支票分类有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1、记名支票记名支票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2、不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综上所述,如果所持是记名支票,则需要本人才能取出;如果所持是不记名支票,则非本人也能取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