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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利益被侵害找什么部门
释义
    法律分析: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劳动者可在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6、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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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0: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