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签订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方工程队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启动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三、项目初始阶段 (一)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 (二)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 (三)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四、设计阶段 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五、采购阶段 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施工阶段 (一)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七、试运行阶段 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八、合同收尾 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九、项目管理收尾 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