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亏钱是不是得一起承担 |
释义 | 合伙的亏损按以下规则分担: 1、合伙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 合伙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合伙经营出现亏本情形的,亏损应该由合伙人之间确定,一般情况下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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