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亏损如何撤销承包合同 |
释义 | 经营亏损撤销承包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和法定撤销。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法定撤销是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法定可撤销事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合同撤销权由谁行使? 合同撤销权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般是权利人行使。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起点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在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和合同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订立的合同中,只有受害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有撤销权的一方不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变更合同。 三、抵押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抵押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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